明朝著名官员为何将胡椒当作工资
明朝官员之所以将胡椒当作工资,是因为在那个时期,胡椒的价值远超于现今。它不仅是一种香料,也是通货的一种形式。据记载,在永乐年间,苏门答刺国的胡椒每100斤可以换取一两银子,而明朝政府则以每斤10到20两银子的价格将其作为官员俸禄,这意味着胡椒甚至比银子还要值钱。
《金瓶梅》中有一段描写李瓶儿准备改嫁,想用手中的80斤胡椒卖出银子来买房,这可见了当时胡椒珍贵程度。在唐代,人们喜欢在茶中放入胡椒,用以调味;到了明朝,则被用于燃烧熏香,因为那是一个消耗香料最多的时代。
然而,与欧洲历史相比,中国对胡椒的需求和价值更为显著。在欧洲,一袋含有几百磅(约合150公斤)的胡椒曾经象征巨富。而在中国,不仅如此,它甚至成为了一种硬通货。至于郑和下西洋所带回来的大量胡椦,其利润率达到惊人的千倍到二千倍,让国家能够长期保持繁荣。
尽管后来随着海南、云南等地居民学会种植,以及东印度公司分红使用,使得普通百姓也能消费得到,但最初,那些珍贵而稀有的几十斤或数百斤的宝贵货物,只有那些位高权重的人才能梦寐以求,更别提拥有了。这便是为什么在古代,将如此昂贵且难以获取的资源——如同今天我们所说的“黄金”——用作支付方式,那个时代的人们会如何渴望这份财富与尊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