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吉在星光下轻语的含蓄表白
在那片繁星点点的夜空下,我,丙吉,静静地回忆着那些年来的一切。我的名字,在那个时代,是少卿的称呼,而我来自鲁国,那个深沉而忠厚的人物。
记得有年,地节三年,当皇太子被立时,我便被任命为太子太傅。那几月后,我又升任御史大夫,不久,便代替魏相相当丞相。这一切,从一个小吏出身到掌管朝政,对我来说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转变。但是,我始终不忘学习《诗》、《礼》,致力于通晓大义,最终官居相位之上。
在我执掌政务期间,我崇尚宽大和礼让,对于掾史有罪赃,却没有直接查办,而是给予长期休假,让他们离职。我认为,这样做能够避免过度苛责,也体现了对人性的理解和尊重。有人曾问我:“你如何能容忍汉朝丞相下的奸诈官吏贪赃枉法而无所作为?”我回答说:“如果三公之府自己去查处下属,那么它自己的名声就不好。”后来,以此为例,三公之府不再直接查处下属,从此形成了惯例。我也努力掩盖他们的过错,并传扬他们的好处。
我的车夫,有一天醉酒呕吐在我的车上,但我并未赶走他,因为“因酒醉失误”实在是不应该。他是个边郡人,对边塞事务熟悉,一次偶然机会,他发现紧急军务信息,并且及时将消息带给了我们。在这之后,他还帮助我们了解敌人的入侵情况,因此受到赞赏。我感慨地说:“士无不可容,则各有所长。如果没有他,我们怎能得到这些功劳呢?”
还有一次,一路清道的人发生群斗的事,但见死者横陈道路,我却视若无睹。而当看到有人追赶牛、牛气喘急吐舌头时,我才停车询问。这让我一些同僚感到奇怪,但我解释说,“老百姓争斗乃长安令、京兆尹职责所应禁止防备与追捕事”,而宰相则不宜亲自处理小事,更不能在路上过问打架斗殴等琐事。
五凤三年春天,当病重之际告别人世,被封为定侯。在那遥远的自然中,与星辰共鸣,即使已逝去,也留下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