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厉害的殉葬制度如同一座沉重的山脉压迫着古代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从汉唐以后废除的人殉制度,在明初又重新兴起,这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有人认为,受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人殉传统的影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程朱理学过于强调忠孝节烈的结果。
理学要求每个人都做圣人,都遵守忠孝节烈的道德规范。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于田亩,登位后专注于民生,搞了很多民生工程,但他制订下的《祖训》以及其一手设计的种种严密制度显示,他对历代王朝治乱兴衰经验教训有深刻认识。他为了防患于未然,对后妃采取了镌铁牌、立祖训、严教育等一系列措施,以防出现汉唐女宠、宦官、外戚乱政的情况。
在朱元璋看来,后妃们应该只负责生儿育女和侍奉皇帝,不参与宫外之事和朝政。这也导致了对后妃身世、人数和品级进行制度上的规定。在他的晚年,他对年幼的皇孙表现出了担心,从而为自己的身后事周密地安排,这包括了人的生命作为祭品。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明太祖朱元璋就是明朝恢复人殉恶制的始作俑者,其后的明成祖、仁宗、宣宗等人的葬礼,不过是一句“一如太祖旧制”的行为而已。这种说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这些君主接受文官影响很深,被文官们称为仁孝贤君,他们搞出了殉葬恶行,而被文官们指责为残暴的人物其实未搞过这种事情,所以罪魁祸首就在于理学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