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为何要有如同火山爆发般的殉葬制度
明朝为何重铸火山般的殉葬制度?追溯历史,明初人殉制度的复兴与其前辈汉唐废除的人殉传统形成了鲜明对比。《沈氏日旦》记载,嫔御殉葬是夷俗之事,而国初仍旧沿袭元朝的遗风,这一转变让人不禁好奇:自古以来,“夷习华夏”居多,对于倒行逆施的人殉恶习,明初统治者又为何向蒙元学习?
有人认为,人殉制度死灰复燃,与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人殉传统有着深刻的联系;同时,也是程朱理学强调忠孝节烈所致。理学要求每个人都做圣人,都遵守忠孝节烈的道德规范。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其后妃三十八人的丧葬仪式虽未见史料直接指证,但从其制定的《祖训》及严密制度可见端倪。
朱元璋出身于田亩,不同于他之前的一些皇帝,他专注于民生工程,并且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防止宫廷乱政,如镌铁牌、立祖训和严格教育。他明白了历代王朝治乱兴衰经验教训,因此对于后妃采取了严格控制,以防患于未然。
然而,从洪武年间开始,即命儒臣修女诫称:“治天下者,正家为先”,显示朱元璋对于后妃职责有很高要求,他们应该专注于生儿育女和侍奉皇帝,而不是参与宫外之事或政治。在他的晚年,他对年幼继承人的担忧促使他周密安排自己的身后事,这包括恢复人殉恶制。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虽然没有确凿证据表明朱元璋本意就是要实施这种残酷政策,但他的行为无疑为这一恶法埋下了种子。随后的 明成祖、仁宗和宣宗可能只是顺应这一“太祖旧制”的惯例而进行。
总结来说,即便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朱元璋是故意推行这段残酷政策,但他的行为及其理学思想影响下的结果,为之后几位皇帝重提此法奠定了基础。这场由理学引发的大规模悲剧,让我们深思那些看似无法触动但其实极易被滥用的权力与道德规范之间微妙而危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