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史上的12大名人盗墓案揭秘那些搜寻珍贵物品的冒险者(图)
在中国,历朝历代对掘坟盗墓行为,皆视为大逆不道,要处酷刑的。就制度上来说,明朝不只帝王陵寝规制有了创新,保护陵寝的制度也是最为完备的,而且量刑很重。
据《明会典刑律条》:“凡谋反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凡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以及母女、妻妾、姊妹,如果子之妻妾,将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其财产归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则子孙过房与人或聘妻未成者,都不追坐(下条准此)。知情故纵隐藏者斩。有能捕获者,则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并将犯人财产合计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只给财产。不首则杖一百流三千里。”
从上面的规定看,对谋毁山陵(盗墓)的惩罚是相当相当严厉的,有共谋者的要被一块一块割肉,即“凌迟”处死,有关的人都要遭殃,一点跟着死,最宽容的也要“流三千里”,罚去荒凉的边疆服苦役,无论如何不得回原籍。
实际上,对帝王陵不要说盗了,就是偷了其祭祀物品,也是“十恶”之行为。时出版的《明孝陵志》(作者王焕镳)中称,“盗大祀神御物者为大不敬,二者皆在十恶之科”。明朝这些制度都是参考了过去朝代增补制订的,在汉唐两代法律中,都有详细规定。
然而,从土葬习俗和附葬价值物品开始,便开启了一系列掘坟盗墓事件,这些事件从没有断过。在春秋时期厚葬风盛行后,更成为一种发家致富的手段,而成为最古老职业之一,但这并不阻止人们进行,因为有砍头风险而不可避免。
自伍子胥到项羽,再到刘去等十二位人物,他们的一生和他们背后的故事,就如同一个个传奇般地留在历史长河中。这十二个人中的每一个人都曾经参与过至少一次著名的大规模盗墓行动,他们的事迹虽然让我们感到震惊,但也无疑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部分。而且,由于科学技术手段不断进步,使得现代社会中的探险活动变得更加高效和精确,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些历史事件背后的故事。
伍子胥 - 最毒的心
项羽 - 最牛的心
刘去 - 最大的心
曹操 - 心思深远
董卓 - 突出奇兵
黄巢 - 反抗精神
温韬 - 技艺高超
刘豫真珈 - 神勇四方
杨辇真珈
陈奉
11, 孙殿英
12, 乾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