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朱高炽逝世后皇后何以免于殉葬
在古代,皇帝一旦去世,后宫中的妃子往往需要陪葬,这是一种不成文的恶习。这种制度在奴隶制社会中非常普遍,但到了汉朝和隋朝时期,这种习惯基本上就没有了。但是到了明朝朱元璋时期,这个恶习又重新出现了。那么,在明朝朱高炽去世的时候,为何没有让皇后殉葬呢?下面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你在后宫的地位足够高,你通常可以免除被迫殉葬的命运。这是因为妃子也有自己的级别,有些级别很高的妃子甚至可以享受国家俸禄,就像内宫里的重臣一样,不可能被要求殉葬。
如果你能够获得这样的地位,那么即使皇帝去世,你也不用担心有人会提到陪着他一起入土的问题。相反,下一任皇帝还可能会从私房钱中给你发放生活费,并且还要定期请安拜望,以避免被认为是不孝,从而影响你的江湖地位。
在明朝后宫的惯例中,只有贵妃以上的人物才不会被要求殉葬,所以朱棣的昭懿贵妃张氏就活得比较好。而既然皇后的级别比贵妃更高,而且她的地位与皇帝持平,她自然也不会被要求殉葬。
另外,如果一个妃子生了儿子并且这个儿子没有夭折,那么她也不会遭到杀害。在明朝,即使有生男女立为王这项制度,也意味着如果一个妃子生的儿子的性命安全,那她自己也就没什么可担心的。她会被打发到藩王封地,接受儿子的孝敬,被称为王太后,其级别自然低于皇太后,但至少能保住小命,并且受到的地方约束较少。
张皇后的情况符合第二条条件,因为她生的儿子就是下一任皇帝,而杀掉亲娘的情况极其罕见。此外,她不仅生育了朱瞻基,还有两个其他儿子——越靖王和襄宪王——谁敢让她死试试?
所谓恩免其实就是对某些特定的家庭进行特殊处理,让他们得到特权。这通常涉及到嫁进家族的地主或者官员,以及她们家族对于帝国具有重要贡献的情况。如果一个人能够通过这些途径获得恩免,那么即使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但是对于那些拥有强大背景的人来说,是完全可行的。例如,贞静敬妃张氏就因为她的祖父是靖难第一功臣之一,被追封为河间王,因此她得到了恩免。而赵恭懿惠福公主也是这样幸运的是,她虽然出身不详,但从她的封号来看,她可能来自越南或是韩国(大概率是越南),考虑当时的情况,她幸运地获得了恩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