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穿越千年回望元朝多少年的历史辉煌
王九思(1468~1551),明代文学家,以字敬夫、号渼陂闻名。出生于陕西鄠县(今户县),弘治九年(1496)中进士之选,被选为庶吉士后授检讨。在京城,他与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交集,倡导文以秦汉风格,诗以盛唐韵致,史称前七子。正德四年(1509)调任吏部文选主事,不久升员外郎,再迁郎中,但同年秋因涉刘瑾案被贬为寿州同知。一年后,因相同原因被勒令离职。
王九思在诗歌创作上,以失意后的怨愤和对社会现实的感慨见长,如《朱仙镇谒岳王庙》中的“相权操白刃, 谗口叹青蝇”。同时,他也关注社会问题,如《卖儿行》、《马嵬废庙行》、《孤儿吟》,揭示了当时的社会丑态和官场奢侈。他的作品艺术上模仿痕迹较重,有些语言和意境似汉魏、杜诗赝制品,但他才情丰富,有时语言绮丽抒发情怀细腻。
在杂剧领域,他有代表作《杜甫游春》,通过杜甫形象痛斥李林甫的罪恶和当时宦官们荒唐行为,并表达了拒绝仕途追求隐逸生活的决心。这一剧作实际上是作者借用杜甫之口抒发自己的不满。另外,《中山狼》也是他重要的一折杂剧,其主题与康海所著类似。
散曲方面,王九思留下数十首小令百余首,其中多写现实不满或寄托个人情怀。他的小令秀丽雄爽,如有时流露出清闲自得,或反映荣华富贵。但也有粗豪不足之处。此外,还有杂剧《杜甫□春》,描绘杜甫春天闲游长安的情景,对当时奸相李林甫及朝廷腐败进行批判。
总体而言,王九思在文学创作上展现出了其才华横溢,以及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洞察力,不过在艺术成就方面,也存在一些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