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国学培训于自然之中探索古韵
他,郑獬,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北宋时期的安州安陆人(祖籍江西宁都),出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他从小就展现出了非凡的才华,在词章创作上尤为突出,不仅同榜鸿胪进士、会元,还担任过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黄中庸等高位。
在1053年的皇祐癸巳科中,他以状元之姿脱颖而出。成为状元后,他先后担任通判陈州、直集贤院、度支判官和知制诰等职务。在修起居注期间,他享受了正三品的待遇。
随着英宗的即位,郑獬被派往治理永昭山陵,但他提出了节约开支的建议,并且主张广泛征询民意。此后,他又被调往荆南地区。在治平年间,当大雨导致城池水灾时,他上书提出对谏言应及时采纳或否决,并建议通过广泛咨询来解决疑问。他还强调要崇尚实干,而不是虚假的话语。当回到京城后,他担任了三班院的判官。
神宗初年,郑獬被授予翰林学士一职,但他的直言不讳和进谏行为引起了朝臣们的不满,最终他被迫前往开封府工作。而由于他反对新法,被王安石所忌恨,最终他再次遭到贬黜,被派往杭州和青州。在青州期间,当地实施青苗法时,由于他坚持认为这项政策会害损百姓,无罪之身也可能因误入其网而陷入宪纲之中的错误,所以最终请求病休,从此告别仕途生活。
在1072年的宋熙宁五年,因病去世于安州,那时候家境贫寒,小子无依,也没有足够资金来为其举行葬礼,因此棺柩长时间停放在庙里十多年。直到好友滕甫当局者得以重新将其安葬。一生坎坷,但他的名字依旧留在历史长河中,以至今仍令人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