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的出国学习之旅跨越了千山万水触摸了星辰大海
郑獬,字毅夫,号云谷,是北宋安州安陆(今湖北省安陆市)人,祖籍江西宁都。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他的才华自少年时便已显露,词章豪迈、峻整,被誉为同榜鸿胪进士和会元之选。他不仅与黄中庸并列为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还因其卓越表现而被视作其他同辈望尘莫及。
仁宗皇祐五年,他以状元之姿荣登科举顶峰,为皇祐癸巳科状元。这一成就后,他担任通判陈州,并入直集贤院,在度支判官、知制诰等职位上展现了他的才能,最终享受了正三品的待遇,并参与修订起居注。
英宗即位期间,由于治理永昭山陵过于奢侈耗费民力,而郑獬则上书反对,从而体恤民情。同时,他提倡广开言路,不断推荐贤良之士。此后他出任荆南知府。在治平年间,大雨导致城池水淹,当时皇帝求得策略建议时,郑獬提出:“对谏言若可行,则行之;不可行,则置之,有疑则广询而决。”强调实干过虚语。他还在京城担任判三班院。
神宗初期,被授予翰林学士职位,但因极力进谏和议论朝臣行为,使自己得罪了一些权贵,因此被发遣到开封府。而后,因不愿意接受新法,也因为王安石的忌恨,被降职至侍读学士。1069年,他又被贬往杭州,但很快再次转移到青州。在推行青苗法期间,郑獬坚持认为这项政策会伤害百姓,无罪的人也可能因此陷入宪纲,所以他请求病假离职,并成为鸿庆宫的提举。当他去世于宋熙宁五年(1072),享年51岁时,没有钱来安葬他的遗体,只能停放在庙中十多年直到好友滕甫有机会将其送葬归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