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国学大师在自然的怀抱中寻找哲理
我,郑獬,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出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我祖籍江西宁都,但我自己是北宋安州安陆人。我自少便有才华,在词章上展现豪放峻整,与同榜的鸿胪进士、会元黄中庸并肩而立,我们其他同辈则望尘莫及。
仁宗皇祐五年,我以状元之姿荣登科举第一名,为皇祐癸巳科状元。之后,我担任通判陈州,并入直集贤院,度支判官,再知制诰,还修起居注。这段经历让我享受了正三品的待遇。
英宗即位时,他决定在永昭山陵进行规模宏大的建设,这项工程耗费巨大,对民众造成不小的苦难。我上书反对此举,请求体恤民情,从简朴营造来减轻人民负担。此外,我还建议广开言路,以选贤良为重。不久后,我被派往荆南地区治理。在治平期间,大雨导致城池水涝,我当时提出,如果我的意见可行,就实行;如果不可行,则广泛征询意见以决策。我坚持让大家弃虚语谈实干。
回京后,我担任三班院判事。但是我因极力进谏和议论朝臣,不得人心,被迫被调离职务。后来,由于我不愿意推行新法,被王安石所忌恨,又被降职出为侍读学士。在1069年,当时推行青苗法这一新政策时,因为我认为它会害到百姓,无罪就陷宪纲,所以告病赋闲,并成为提举鸿庆宫的一员。在宋熙宁五年的某一天,因为疾病去世于安州,那时候只有五十一岁。当时家境贫困,子女又弱,没有钱来埋葬我,因此棺柩停放在庙中十多年,最终好友滕甫在他任职安州期间,将我的遗体合乎尊严地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