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的郑獬乃是天下间英才辈出之人也
郑獬(1022——1072),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出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他的才华自幼便显露头角,在词章领域展现出了豪迈峻整的风格。在同期进士中,与黄中庸并列为鸿胪进士、会元,担任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等高位。此外,他在科举考试中的表现远超同辈。
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郑獬以状元之姿荣获皇祐癸巳科第一名。他接连担任通判陈州、直集贤院、度支判官和知制诰等职务,在朝廷中享有正三品的待遇,并负责修订起居注。
英宗即位后,为了修建永昭山陵,规模宏大而耗费巨资。郑獬上书请求节约开支,并且提倡广泛征询民意,以确保决策合理。这一时期他也曾经历了荆南知府期间的大雨灾害,对此提出疏言:“对谏言可行则施行,不可行则不施行,有疑问则广泛咨询决定。”他主张去除虚假言论,以实效著称。
神宗初期,郑獬被授予翰林学士职务,因其坚持进谏,被一些朝臣所忌恨,最终被遣往开封府。但他的坚持反对新法,又遭王安石忌恨,被迫出任侍读学士。1069年,他因拒绝实施新法而被贬至杭州,不久又转调青州。在推行青苗法时,他深表关切,但最终因为病体羸弱,没有直接干预,只是向朝廷推荐了一些改革措施。当宋熙宁五年(1072)他去世时,其子女贫困无依,因此只能暂缓安葬,最终好友滕甫回京后,将其遗体安葬在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