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宣宗晚唐称之为小太宗其官职曾担任过司马一职
唐宣宗简介:唐宣宗李忱(810年-859年),汉族,唐朝第十六位皇帝(除武则天和殇帝李重茂外)(846年—859年在位),唐宪宗李纯第十三子,穆宗李恒异母弟。初名李怡,长庆元年(821年),封光王。会昌六年(846年),唐武宗死后,被宦官马元贽等所立,以皇太叔继位,改元“大中”。
他勤于政事,孜孜求治,喜读《贞观政要》,整顿吏治,并限制皇亲和宦官,将甘露之变中除郑注、李训之外的百官全部昭雪。他对外击败吐蕃、收复河湟,对内减少赋税、选拔人才,使得本已衰败的朝政呈现出“大中之治”。因此,他被誉为与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和贞观之治的唐太宗齐名。
在其统治期间,他重视人才选拔,对待缺乏才能的人物不徇私情。在加强皇权方面,他消灭了牛李党争,并纠正了武宗时期灭佛过度的政策,以此来刷新朝局。而且,他严格控制官员人数和授予服色,不以个人好感或亲近关系授予职位。这一系列措施都有助于增强中央集权。
他还注重地方最高长官刺史的人选考察,只有通过他的面试方可任命。此外,他用法极严格,不容许任何干预朝政,即使是身边最信任的人也不能例外。
善于纳谏是他的另一特点。他尊重大臣的奏议,每次得到奏议都会洗手焚香再阅读。此举体现了他对于君主礼仪以及对于国家安定的关切。魏谟作为一个忠诚的大臣,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其直言极谏的情形,如同古代著名的大臣魏徵一般,为后世留下了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