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黄金白银比价列出其间的光芒与静默
在我国古代的经济体系中,金银比价一直是考量一个时期商业状况与财政收入重要指标。宋朝末年至明初期间,金银比价经历了显著的波动。明朝建立后,其间近二百年的时间里,最初的金银比价大致保持在一比四到一比五之间。但随着海外白银大量涌入,这种情况开始发生变化,使得整体上明朝出现了银价下跌的趋势。在接近结束之时,比如到了明末,比率甚至达到了惊人的一比十乃至一比十三。此外,这股白银的大量流入对于当时商业活动有着积极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白银危机,最终导致了整个经济体系崩溃。
历史上的具体记录显示,从洪武元年(1368年)起,一两黄金兑换五两白silver; 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这一比例转变为六两;永乐十一年(1413年),则降低至四点八两;宣德元年(1426年),再次增加到七点五两;成化十七年(1481)、弘治十五载(1502)、嘉靖九载、隆庆六载以及万历四十八载,各有一兩黄金兑换七、九、六和八兩銀;而崇祯八岁(1635),最终定格于十兩。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明史》、《实录》等文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