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监察司法制度与刘伯温结局的自然历史探究
说到明朝,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明朝是中国古代史上非常厉害的一个朝代,其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于一个贫民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从小便体会到了人间的疾苦,因此,上位后也大力推行廉政。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明朝时期朱元璋推出的监察和司法制度,这些制度非常严格,使得当时的明朝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明朝的监察与司法制度是怎样的?是怎样演变的?
监察在中国古代生活中是一个重要内容,明太祖朱元璋将其视为其政权的三大支柱之一。他即吴王位时便设置了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他指出:“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不得委靡因循以纵奸,不得假公济私以害物。”
建国伊始,朱元璋即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监察机构。在洪武十三年(1381年)罢去御史台,在十五年置都察院,有左、右都御使、大副都尉,大佥都尉等职官,并设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和司狱司。
“都使职专纠劾百司,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守。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之;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之;学术不正或陈言变乱陈宪希进用者亦劾之。”遇着朝觐考察同吏部对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庭偕刑部、大理谳平之。
下设浙江河南广东广西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四川十二道监察使,他们负责主查内外百役官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寺仓场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在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茶马漕运关儹印马屯田军队行动则监军纪功各以其事专守并且对往来宫室寺观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剪除豪强振纲纪凡朝会仪祭祀皆能直言无避。
除了都察院系统,对应中央六部,还创立了拥有独立监督权力的六科给事中的系统,每科均设一人左右给事中。此外还有吏科户科礼科兵科刑科工科各自有不同的职责,如处理文书审批案件,对管理财税进行监督,对修订礼制提出意见,对武将进行管理,对刑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阅。
这些体系确保了皇帝能够得到正确而迅速地信息,并有效地惩治腐败行为。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过度集中权力导致滥用以及可能造成冗余工作的问题。不过,这些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后世留下了一定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