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朱瞻基有多狠他进行了哪些震撼人心的监察制度改革
当明宣宗继位时,京城的都察院已被腐败侵蚀,于是他展开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重塑这支监督机构的形态。宣德三年(1428年),顾佐接替刘观成为都御史,为此职务注入新鲜血液。随后,明宣宗大刀阔斧地整顿了北京和南京都察院中的官员队伍,将43名不称职之人一举罢免,并对接任者进行严格筛选。
为了规范都察院的运作流程和组织结构,明宣宗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加强了其职责,并扩展到了新的领域。两个新增的主要任务是重新编制兵力名册以及巡视边疆各省的情况。此外,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至宣德九年(1434年),明朝还专门为御史设定了一批监察任务,使其深入民间、军中、财政及司法等多个方面。
在这一时期内,御史们不仅敢于揭露240余名官员的过失,还呈交了247份奏折揭发659余名有问题者,以及251份其他内容的奏议,对皇帝提出了忠告与劝诫。在经过宣德三年的大规模改革后,御史们更加勇于直言无讳,但仍需小心翼翼,不触犯皇室私事。
尽管如此,他们依然享有君主尊敬,但若发现玩忽职守或滥用权力,则将遭受降职、拘留甚至流放惩罚,而非处死刑。这一时期,也见证了明朝监察制度从一个松弛状态向更为严格有效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