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国乱世风云录人如两脚羊生灵涂炭
在中国古代的乱世之中,人如同两脚羊般无处躲藏。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遭遇蝗灾与旱灾,草根树皮被吃干净后,便出现了人食人的惨事。当时,有妇女、儿童被绑着卖到市场上,被称为“菜人”。屠户买来后,就像宰杀牛羊一样,将他们当作肉类出售。
据说,在那个时代,有个姓周的年轻人,在河北献县的一家饭店里用餐。他听老板说肉已经卖完,请他等一下,不久后老板便带着两个女人到厨房去。随着一声惨叫,一位女人的胳膊就被砍断了下来。周先生不忍心,便买下了一名健全的女子回家做妻子,而另一个因为流血过多而死,他不得不用刀结束她的生命。究竟是不是真的吃掉了她们,我们不得而知。
这段血腥的文字只是纪晓岚笔下的故事,但历史上的吃人现象并非虚构。在《因幸福而哭泣》这本书中,学者摩罗记述了许多关于此类事件。而在宋代,即使经济状况并不最糟,也有记录显示人们在饥饿中互相残杀。
庄绰在《鸡肋编》中写道:“自靖康丙午岁起,金狄乱华六七年间…”,描述了那时期的人们为了生存会采取什么手段。这段文字详细地列出了不同年龄的人类可以以何种价格交易,以及不同的称呼,如“饶把火”、“下羹羊”、“和骨烂”等。而李时珍也在《本草纲目》提到了这一现象,将其视为盗贼无情之举,不值得诛罚。
据史书记载唐代农民起义领袖黄巢曾经进行过大规模的人肉食用。他率军围攻陈州数百天,那时候关东地区土地荒废,无一人耕种,最终黄巢军队将俘虏活埋并磨碎,以此作为粮食来源,这些行径极尽残忍之能事。
生于恐怖时代或曰生于乱世,无论平民还是帝王都是一种不幸。在这样的年代里,没有谁能够避免成为别人的食物。在大饥荒期间,人类尊严和价值观念变得一文不值。在这样的时代里,被害者甚至连吭都未吭,为此,他们仿佛麻木至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