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广宁门事件去故宫10大物品忌讳
在1607年的2月(万历三十五年正月),江苏泰兴县的知县龙镗被迫前往京城参加“大计”评估,因为他的表现不佳,他的官职遭到了削减。当他来到广宁门时,遇见了税务监管员赵禄、王泰、张宪和邢相,他们正在征收税款。这些税务监管员一看到龙镗,就开始勒索他,但没想到龙镗手中空无一物,他们便对他拳打脚踢,直至将他打成了口吐鲜血,最终导致了他的死亡。
事后,群众联合起来写了一封奏章,上报给兵部,并最终呈交给了皇帝。在公众舆论的压力下,明神宗不得不采取行动,对那些参与肇事的人进行惩罚。经过调查,最终确定是赵禄给予了致命的一击。最后,在科道和法司的共同审议下,将赵禄于2月18日处决,而邢相等人则被充军。
这起事件激发了社会上的强烈反响,也让当时的政府不得不面对民间对官府权力的质疑与控诉。这场悲剧也让人们认识到,当权者的腐败和暴行会如何迅速地引发民愤,并且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