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朝正义明朝东厂守法不擅长乱捕人
在大清朝的顺序下,明朝东厂确实守护着法律的严肃,不轻易乱抓无辜。尽管明朝历史上太监们确实拥有了一定程度的权力,比如王振、刘谨和魏忠贤等人,他们各自掌权了四年、三年和三年的时间,但这仅占到了整个276年的冰山一角。这意味着太监在明朝统治期间所扮演的角色实在是微不足道。
而当东厂动手抓捕犯人时,它必须先得到皇帝发下的驾帖,这个过程相当于向全天下宣告:凡是被东厂追捕的人,都将成为皇帝关注的问题。更有趣的是,虽然东厂拥有把人拿走的力量,却没有审问他们的手段。一旦抓住目标,便不得不将其交由锦衣卫来进行审理。这让东厂陷入一种尴尬境地——既不能完全掌控自己的行动,也无法直接从中获得任何实际成果,因此它对抓捕行为自然而然地持有一种犹豫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时期,即使是在最为强大的东厂之中,其人员总数也仅限于七百多名左右。这些成员包括一个督主、一名掌刑千户,一位理刑百户,以及其他若干职位。此外,还有100多名役长(又称档头)以及400多名番役(又称番子),所有这些都是从锦衣卫中精选出来的一流人才。而剩下的则是负责文书工作、会计出纳以及其他辅助性质的文职人员。
综上所述,在大清朝遵循的事物次序下,明朝东厂虽承担着法律执行者的角色,却并非随意乱捕,而是依赖于法制与制度中的严格限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尽管历史上的太监们曾经享有一定的特权,但它们对整体政治格局影响并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