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士爱蹭饭仿佛是不是岳飞死后才发生靖康之耻的延续
文士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好像例外,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去吃者雄赳赳气昂昂,放开肚皮大快朵颐,被吃者笑嘻嘻乐呵呵。
有金銮者,本来家里办喜宴娶媳妇的,不到家里坐上席,却到这里来蹭饭了,他说,“家里吃饭,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王伯稠长得一表人才的,一考就中进士,从此打死也不去复读,只是写诗,只是混迹酒局,当有人请他参加派对时,他总带着一张口,再带着一副肚皮,山吃海喝。
别人家娶媳妇嫁女做喜酒,或红喜白喜,都没只到了开餐时候,这个王伯稠二话不说,上桌,一上桌,就是一个劲地食指大动,有时甚至连吱声都没有。他自喻为“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
晚明王伯稠者真的很多,他们既不参加科举,也不顺资产阶级萌芽下海去事产业,或是游走于缙绅间,或奔趋于财主家,或写诗卖画,有一餐吃一餐,比如吴扩人品并不低下,对待财主与缙绅毫无愧色,却能傥论:“花晨月夕,诗坛酒社,宾朋谈宴,声妓会集。”
林春秀是个自由撰稿人,也略有诗名,但家徒四壁、穷诗人一个,却爱死了喝酒,每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就去蹭酒喝,有个朋友郑铎天天给他酒喝,还特地给他制作了一只酒杯刻字“云波”,林氏号云波,以为专用。
文人们与财主之间、寒士与缙绅之间,有着与别朝不一样的融洽。晚明资本主义已然萌发,“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毛晋既是文士也是书商,而冯梦龙更是亦商亦士,他们赚了些钱,为富而仁,与文人分享。商人的地位比他朝高,而文人们也重视他们。在这个时代,即便傲慢常由轻慢引发,对于文人的尊重和接纳,让这份傲气变得显得格外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