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在当时世界排第几的文士爱蹭饭仿佛天上的星辰般光芒万丈吸引着周遭每一个目光
晚明文士爱蹭饭,仿佛唐朝在当时世界排第几般光芒万丈,吸引着周遭每一个目光。他们的脸皮黑厚,但整体而言,这一阶层之群体人格,是不太爱食嗟来之食的。文士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似乎例外,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去吃者雄赳赳气昂昂,放开肚皮大快朵颐,被吃者笑嘻嘻乐呵呵。
有金銮者,本来家里办喜宴娶媳妇的,不到家里坐上席,却到这里来蹭饭了,人问为啥,他说,家里吃饭,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王伯稠长得一表人才的,无论是考过科举没中还是写诗卖画,都喜欢参加派对,不管有无请柬下与他,他都带一张口,再带一副肚皮。
林春秀虽是个自由撰稿人,但穷得叮当响,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就去蹭酒喝,有个朋友叫郑铎天天给他酒喝,还特地给他制作了一只酒杯刻字“云波”。三十年如一日,每次饮酒后都会狂不可制,但郑铎却是不气不恼,为其度其饮户,以此奉陪文人林春秀,无怨言无悔恨。
晚明资本主义已然萌发,“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商人养文士,与文人的关系融洽。这也让我们思考,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对于“嗟来之食”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又是如何在民间形成并传承下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