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北元与明朝正统之争
王九思,明代文学家,以字敬夫、号渼陂闻名。出生于陕西鄠县(今户县),弘治九年(1496)中进士,曾任官职,并与李梦阳、何景明等人一同倡导文以秦汉为主、诗以盛唐为佳的文化理念。正德四年,因刘瑾案被贬,但次年又因同样原因离职。他著有《渼陂集》、《渼陂续集》等诗文作品,以及散曲《碧山乐府》、《南曲次韵》,杂剧《杜甫游春》等。
王九思的诗歌多表现了他仕途失意后的怅惘情绪,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如在《朱仙镇谒岳王庙》中表达了对宦官权力的愤慨。在一些作品中,他也关注社会问题,如卖女孩、宦官的野心和当时世态炎凉。他的艺术风格模仿痕迹较重,有些作品语言绮丽但意境不深。
他的杂剧如《杜甫游春》,通过杜甫之口抒发了作者自己的愤懑,对当时政治环境进行批判。而散曲则多数是对现实不满的情感寄托,虽然个人的情怀狭窄,但仍有着一定的社会意义和认识价值。他的散曲秀丽雄爽,如在《沉醉东风》中展现出的胸臆吐露和生机盎然。但也有粗豪不足之处,是他创作的一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