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鸿国学大师中的巨擘
郑獬(1022——1072),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北宋安州安陆人(祖籍江西宁都),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他少年时即展现出非凡的才华与学问,对词章有着豪放、峻整的风格,在同一考期中,与黄中庸并列为鸿胪进士和会元。此外,他在官场上的职位包括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等,远远超过了他的同辈。
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他以状元之姿荣获皇祐癸巳科第一名。之后,他担任通判陈州、入直集贤院、度支判官、知制诰,并曾享受正三品的待遇,同时负责修订起居注。
英宗即位后,他参与治理永昭山陵工程,这项宏伟工程耗资巨大,民众深感负担。郑獬上书请求节俭造福,以体恤民情。他还建议广开言路,推荐贤良之士。不久,被派往荆南行省。在治平期间,当局面临大水灾害,郑獬上奏提出“对谏言,可则行之,不可则置之,有疑则广询而决之”的策略,以求解决问题。他也提倡实干过虚文,并被调回京城任判三班院。
神宗初期,他被授予翰林学士职务,但因其坚持进谏和批评朝臣,被许多人所不满,最终被迫发遣到开封府。但是,由于他反对新法改革,被王安石视为敌手,再次遭到贬黜,被调至侍读学士一职。在1069年的某个时候,他又因为不愿意实施新法而再次遭受牵连,被降级并调往杭州。当时正值推行青苗法的关键时期,郑獬坚持认为这项政策会损害百姓,只要无罪就不会陷入法律纠纷,因此拒绝执行此法案。最终,因病请假归隐,从事提举鸿庆宫的事务。在宋熙宁五年(1072)病逝于家乡安州,大约享年五十一岁。那时候,由于家境贫寒子女多弱小,没有钱来支付葬礼费用,所以他的棺柩停放在庙宇里十余年,最终由好友滕甫在任职期间,将其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