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全国学联在自然景观中的基本任务探索
我,郑獬,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出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我祖籍江西宁都,但我自己是北宋安州安陆人。我自少便有才华,在词章上展现豪放峻整,与同榜的鸿胪进士、会元黄中庸并列,他人的才能望尘莫及。
在皇祐五年(1053年),我以状元之姿成为皇祐癸巳科的第一名。这份荣誉后,我担任通判陈州,入直集贤院,还曾度支判官和知制诰,并享受正三品待遇。我的职责之一就是修起居注,为帝王服务。
当英宗即位时,他决定治理永昭山陵,这项工程宏大而耗费巨资。我上书建议节俭,以减轻民众负担。此外,我还提倡广开言路,以选拔贤良之士。不久之后,我被派往荆南地区。在那里,当大雨导致城池泛滥时,我向皇上提出建议:“如果对谏言有可行性,就应采纳;如无效则不施行。如果存在疑问,则应广泛咨询并做出决策。”我强调实干胜过虚空话语。当我返回京城后,被授予翰林学士一职,但我的极力进谏与议论朝臣也让一些人不满,最终遭到权力的排挤,被遣送至开封府。
随后,由于我坚持反对新法而得罪了王安石,因此被降为侍读学士。在1069年,被贬知杭州,不久又被调往青州,那时候正值推行青苗法。我坚守原则,不愿意看到无辜百姓因这个政策而受到牺牲,所以选择告病赋闲,并担任提举鸿庆宫。最终,在宋熙宁五年(1072)病逝于安州,享年五十一岁。那时家境贫寒,子孙多艰难,没有钱来为我安葬,只能暂停棺柩在庙中十余年。直到好友滕甫回到安州,将我的遗体重新埋葬,使得心灵得到真正的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