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监察司法制度与中国历史框架简图的自然探究
说到明朝,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明朝是中国古代史上非常厉害的一个朝代,明朝的开国皇帝是朱元璋,其实,朱元璋出身在一个贫民家庭,生活也并不富裕,从小便体会到了人间的疾苦,于是,上位后也是大肆推行廉政。当然了,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明朝时期朱元璋推出的监察和司法制度,可以说这项制度非常严格,使得当时的明朝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
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明朝的监察与司法制度是怎样的?是怎样演变的?
监察在中国古代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明太祖朱元璋将它视为其政权的三大支柱之一。朱元璋即吴王位时便设置了御史台,将邓愈、汤和任命为御史大夫,将刘基、章溢任命为御史中丞。他指出:“国家立三大府,大理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①建国伊始,他即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监察机构。
洪武十三年(1381年)罢去御史台。十五年置都察院,将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思及左右佥都御思设立,并设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和司狱司。“都御使职专纠劾百司,为天子耳目风纪之 司。”②所有的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以及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都可被劾奏。大狱重囚会鞫于外 朝,与刑部、大理共同谳平之。此外,还有奉敕内地拊循外地,每个道守护着自己的敕令行事。
下设浙江等12道监察御仕,他们职责包括主持内外百司官员是否正直或不正直,或直接向皇帝呈递章面劾奏。在京城巡视各项考试以及武举考试,在光禄寺巡视仓场,对内库及皇城五城进行轮值检查。在边疆则负责巡按清军学校茶马漕运关税印马屯田等事务,同时对军队进行监督并记录功绩。此外,他们还需要审阅罪囚案卷,有故意逃脱者需辩论。而对于祭祀坛场省略宇宙祭器存恤孤老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剪除豪绅振纲纪等事务也归他们管辖。
除了这些机构还有六科给事中系统,由中央六部独立管理,这些系统拥有独立调查权力,以确保政府效率高效且公正有效果。这些建制形成了一个相互监督与协调工作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完善体系。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在中央还是地方层面,对于任何违规行为都会受到迅速处理,不仅如此,这种强力的监督机制促进了整个社会文化水平提升,让人们更加明白法律不可侵犯,加强了人民对法律尊重感,使得整个社会更加稳定繁荣。而这种严格又公平透明的制度,也成为了历史上的典范,被后世称颂为“中华文治盛世”之一刻。但同时,它也有其局限,如过度追求绝对无私导致政治上的僵化,以及缺乏足够的人性关怀造成深远影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