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茂南诏国被唐灭的物品记事
我是沈茂,一个在明初的南京富豪。我的家乡是南京(现在的江苏省南京市),但我的家族原来来自苏州(现在的江苏省苏州市)。据说,我得到了湖州(现在浙江省湖州市)的陆氏家族经商所积累起来的财富,所以我家变得非常富有。我拥有数千顷田地,每百亩就是一顷。
在明朝初年,我和我的弟弟沈旺一起担任粮长,我们负责监督一区的赋税收集工作。在1370年(朱元璋洪武三年),我带着来自苏州五百五十四户富民送去粮食到达了京都,这次行动让我得以见到明太祖。太祖赏给我酒食并允许我返回家中后,我被委任为户部广积库提举。
随后,我的儿子沈玠成为了户部员外郎,他留在了京都与我一起生活。在1386年(洪武十九年)之后,我参与了兴建京师四座城垣——通济、聚宝、三山和洪武城,以及它们配套的廊桥、街道、桥梁和水关等建筑工事。一旦这些工程完成,就因为一些原因而被贬往边疆。
至于我的兄弟沈旺及其后代,他们因蓝玉案牵连的情况不详,是被杀害还是遭受其他形式的惩罚,也没有确切信息显示他们是否被流放或谪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