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士爱蹭饭仿佛明朝那些事儿百度云中的一位贪食鬼
文士们虽然脸皮黑厚,但他们的群体性格并不喜欢吃不正经的东西,他们的心灵敏锐,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多数宁愿饿死也不吃别人的钱财。但在晚明时期似乎是个例外,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喜欢去财主家白吃白喝。当他们大快朵颐时,那些被宴请的人笑嘻嘻乐呵呵,就像是在一个鼎锅的大同世界里共享美食。
有个名叫朱承彩的宗室后裔,他不仅挥霍金钱,还常常邀请文士和妓女到他家里去饮酒作乐。有一年中秋节,他还组织了一次盛大的聚会,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余位士子,以及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一起狂欢。
有个叫王伯稠的人,他考过一次科举但未能中榜,从此他就不再复读,只是写诗混迹酒局。他总是带着肚子参加派对,不管是否收到了邀请,一上桌就大快朵颐,对筹备喜宴的人说:“你们家里的饭菜怎么跟大家一起吃得更有趣呢?”
还有个长相英俊、才气非凡的王伯稠,他家的财产并不丰富,但他却常常不带分文地去别人家蹭饭。别人家的喜寿生子的庆典或许只有几顿酒肉,但只要开餐时间到来,这位王伯稠就会毫无顾虑地坐下大快朵颐,用力咽下每一口,而那些熟悉他的朋友则笑着看着他。
王伯稠曾写过一首《凤凰》诗自喻其志:“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尽管这些都是借来的佳肴,但他还是大快朵颐,没有一点愧疚感,这种做派在其他朝代几乎难以见到,为何晚明会出现这样的人物,我们只能猜测而已。
晚明期间,有许多像王伯稠这样的人物,他们既不投身科举,也不追求资产阶级萌芽中的商业成功,或是游走于缙绅之间,或奔趋于财主家,或是卖画卖诗赚取微薄收入。这一种生活方式,让他们能够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比如吴扩人虽然品质高尚,却也从未因为挫折而改变自己的态度,在花晨月夕、诗坛酒社间自由自在地谈论与吟唱。
林春秀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诗人,由于酗酒成瘾,每天都要找朋友喝酒。一位好友郑铎为了照顾他的习惯,每天给他送来新鲜出炉的酒,并特意为他制作了一只刻字“云波”的专用杯子。林春秀醉后狂骂无差别,即使如此,对方仍然耐心地陪伴着他三十年如一日,这份慷慨和宽容令人赞叹。
晚明时代,与其他朝代不同的是,它融洽了文人的关系与资本主义萌芽之间的界限。在这个时代,“阀阅之家”即便贫穷,也不会放弃投资书籍与文化。而著名文学家冯梦龙既是一名学者又是一名商贩,以此致富并分享给周围的人。这一切都反映出商人们的地位已经提升,与文人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和互利。这就是为什么在那个时代,即使是最傲慢的文人也愿意接受来自富豪的手头上的馈赠,因为这种馈赠被视为一种社会认可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