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12大盗墓案掘宝者与时间的较量
《中国历史上的12大盗墓案:掘宝者与时间的较量》
在中国,历朝历代对掘坟盗墓行为,皆视为大逆不道,要处酷刑的。就制度上来说,明朝不只帝王陵寝规制有了创新,保护陵寝的制度也是最为完备的,而且量刑很重。
据《明会典刑律条》:“凡谋反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凡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以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人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或聘未成者俱不追坐知情故纵隐藏者斩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合计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只给财产。”
从上面的规定看,对谋毁山陵(盗墓)的惩罚是相当相当严厉的。
实际上,对帝王陵不要说盗了,就是偷了其祭祀物品,也是“十恶”之一。
汉朝规定“窃盗者刑”、“发墓者诛”;
唐律疏议规定,“若无故登山陵亦同入太庙室坐罪。”
从中可以看出,
连沾了帝王陵的边,都要坐大牢。
但是,从有土葬习俗、
陪葬有价值物品开始,
掘坟盗墓之事就开始了,
从没有断过。
特别自春秋时期厚葬之风盛行后,
盗墓开始作为一种发家致富的手段,而成为最古老的一种职业一一虽然有砍头之险而不禁。
直至今天,这个古老职业不仅没有衰败迹象,
反而呈蓬勃发展势头。而且借助科学手段越来越现代化,
连遥感磁感技术都用上了,不再仅仅是洛阳铲。
纵观古今,有名有姓的盗墓者的多如牛毛,但以伍子胥项羽刘去曹操董卓黄巢温韬刘豫杨辇真珈陈奉乾隆孙殿英等十二位人物最具影响力,其行为在中国历史上的记载不可磨灭。
借用今天流行名人的概念来说,这些人们个个都是名副其实的人物,他们所展现出的才华和能力让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了一份难忘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