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寔智慧的指南者
在东汉的后期,崔寔以其卓越的见识和深邃的思想,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一位杰出政论家。他的字是子真,又名台,字元始,而他所来自的是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的一个家族。崔寔曾经担任过郎、五原太守等职务,并且他还参与了撰写本朝史书《东观汉记》的工作。他敢于直面当时社会的黑暗,并提出了革新的主张。在国家制度上,他坚持认为这些制度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革,不应盲目跟随过去或遥远地区的情况。
他的著作《政论》共有五卷,但遗憾的是,这些作品已经散失了,只有一些内容被收录在《后汉书·崔□传》和《群书治要》这两部著作中。此外,他还创作了一部名为《四民月令》的作品,但这部作品也早已不复存在,只有一部分内容保存在了另一部名为《齐民要术》的文献中。
在法制问题上,崔寔提出了以下几个核心观点:
他认为刑罚是一种治乱之药石,而德教则是兴平之粱肉。当时正值“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的乱世,因此应当适时采取严格的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他赞赏汉宣帝采取严刑峻法,使得社会得以安定,同时批评汉元帝奉行儒术,“多行宽政”,导致西汉王朝走向衰败。
崔寔对频繁颁布赦免罪犯持有强烈反对态度。在东汉末年,由于统治者的政策放纵,一再颁布赦令,以此缓解阶级矛盾。但是,崯对于这一做法感到非常不满,因为他认为这样做并不能有效地防止犯罪行为相反,它可能会使人们变得更加轻视法律,从而造成更多恶劣行为。这一恶性循环将难以停止,最好是在十年以上之后才大规模实施一次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