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钦15111545
林大钦(1511-1545),潮汕本土培养的唯一一位科举文状元,生于明正德六年十二月初六日,逝于明嘉靖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林大钦以不足21周岁的年龄中举为状元,是封建时代极其罕见的现象,他与翁万达、陈北科并称潮汕三杰。
林大钦出身书香门第,从小嗜书喜爱苏洵《嘉祐集》,后来又得族伯万卷藏书资以自广。他遍读苏轼、苏辙文辞,其文章风格奔腾磅礴,酷肖三苏风格。林大钦在参加乡试前曾任教职,为谋生计抄写书籍等事务。
1531年秋,林大钦参加潮州府乡试,一出手便崭露头角,被提学使王世芳奇其文推荐于巡按御史吴麟。同年秋,他参试,以“李纲十事”获高官赞誉,被视为必定能夺取状元桂冠。在应试期间,他大量应试文章中显示出一定的忧国忧民情怀和不俗水准。
1532年春,林大钦赴京会试,在礼部会试上获贡士第12名,再次参加殿试被明世宗亲自主持,并在3月戊辰被御擢第一,即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参与编修《武案实录》。他仅22岁便夺取了三年一科的举世瞩目的状元桂冠,这在中国科举历史上实属罕见。
1534年,因母亲不适应京城气候和宦海叵测之故,林大钦告假奉母回乡侍养。从此虽多次朝廷召唤,但他皆“屡趣不起”,“屡促不就”。他的孝心至深,对母亲卧病表示忧虑,同时对朋友离京也表达了思念之情。此外,他还面临考官汪铉及张孚敬这两位权奸可能影响自己的仕途困境。
1540年,其母去世后,林万念俱灰,在办理丧事过程中数度咯血,此后更无心世事彻底归隐山林。1545年9月17日逝世享年34岁,其人生亮点在壬辰科廷試中体现,当时所作约5000言《廷試策》,是他最为著名的作品,该文持论剀切、论述明快而透辟;切中时弊、措施得力而实用;流畅奔放、文笔犀利而平实。历代论者均称其比之贾谊、苏轼策论,有着超越千年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