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吉七夕自然情境下的简短表白之言
他,名丙吉,乃鲁国之人,以深沉忠厚著称,不以己长自矜。地节三年(前67年),立皇太子,他任太子太傅;不久升御史大夫,五年后代魏相相当,成为丞相。他原本自狱法小吏被起用,后来习《诗》、《礼》,通晓大义,最终官至相位,对政务崇尚宽大讲求礼让。
有人对他说:“君侯居汉朝丞相,而奸诈之吏贪赃枉法,不受惩处。”他答:“三公府查下属官员名声,我以为不好。”后人代其职,以此为例,三公府不直接查下属,从他开始形成惯例。对于官属掾史,他力主掩盖过错传扬好处。
他的车夫嗜酒曾醉吐在丞相车上,有西曹欲赶走,但他说:“因酒失误赶士,让人何处容身?西曹只容忍,是玷污了丞相车上的垫褥罢了。”未赶走车夫。这车夫边郡上人,对边塞紧急军务熟知,一次外出恰遇边郡发急文,便跟随到公车探候消息得知敌入云中、代郡,又回见报事,被召见答对;而御史不能细知,因责备;但被认为能为边务忧虑,是车夫功劳。于是感叹:“士无不可容,则各有所长。如果先听不到这话,还能有功乎?”因此掾史更敬其贤能。
又有一次外出,当清道群斗横陈路时,他经过却不闻问,但遇追牛者停马问远,有的讥刺曰:“老百姓争斗杀伤,此应长安令京兆尹禁止防备追捕事。我职是奏请赏罚罢了。宰相不亲处理小事,不当过问打架事。此春未热,却害牛行远喘息,即气候失节令,将伤全国百姓,因此而问。”(听此)掾史心悦诚服,更信其注重大事。
五凤三年(前55年)春,他病重逝世,被封定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