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物品中的广宁门事件
在1607年的2月(万历三十五年正月),江苏泰兴县的知县龙镗前往北京参加“大计”考核制度。然而,由于他的表现不佳,他被贬官。当他来到广宁门时,遇到了税监赵禄、王泰、张宪和邢相,他们正在收税。这些税监见到龙镗后,就开始勒索他,但龙镗的行囊空虚,所以他们对他拳打脚踢,导致他口喷鲜血而死亡。
之后,群众联合起来写了一封奏章,将这件事情呈报给了兵部,并依法惩治了那些税监。在明神宗的压力下,这些人被捕并受到法律制裁。经过调查,最终发现是赵禄给了龙镗致命的一击。他于2月18日(正月二十二日)被处决,而其他三个人则被充军。这起事件震惊了社会,显示出当时官员与民众之间权力的斗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