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晚明腐败体制性病根去故宫前须知10大忌讳
在明朝初年,贪污犯若贿赂超过六十两,便会遭受极刑,如被斩首示众,并且皮肉剥去,用草扎成形。尽管如此,这种严厉的措施并未有效遏制腐败的蔓延。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是开国之初那种对贪官严惩不饶的情况也逐渐变成了“朝杀而暮犯”,即上级虽下令打击,但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彻底根除。
到了嘉靖之后,士风大变,无论是文人还是武将,都纷纷投身于权谋和金钱交易之中。在这个时期,官场上的交际往往伴随着巨额的贿赂,而那些坚守清廉的人则常常遭遇不公正的待遇,他们甚至难以善终。而天启年间,有一位吏科给事中的魏大中,他有一个独特的做法,那就是当有人私下送礼给他时,他会立即举报此事,最终却因触怒了权贵魏忠贤而被诛杀于狱中。这件事反映出,即便在那个时代,也有一些清醒的人试图抵抗腐败,但他们往往无法幸免于这场体制内外盘根错节、无处逃脱的大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