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元朝科举之星光芒万丈
王九思(1468-1551),明代文人墨客,陕西鄠县(今户县)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进士,授官检讨,与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学者相结为友,倡导文以秦汉、诗以盛唐之风,被称为“前七子”。正德四年调吏部文选主事,不久升员外郎,再升郎中,但因与刘瑾交往被贬寿州同知。次年,因同样原因离职。他曾与人注释《难经》,至今有《王翰林集注黄帝八十一难经》流传。其作品包括诗集《渼陂集》、《渼陂续集》,散曲《碧山乐府》、《南曲次韵》,杂剧如《杜甫游春》和《中山狼》。
王九思的诗歌多写仕途失意后的愁怨情绪,他的语言模仿痕迹较重,有时语言绮丽抒发情怀细腻,也有描写社会现实问题的作品,如卖儿行、马嵬废庙行、孤儿吟等,有一定现实意义。
他的杂剧如《杜甫游春》,通过杜甫之口痛责奸相李林甫的罪恶,揭露昏君做宰相荒唐现实,并拒绝征召去隐居生活。另外一折杂剧《中山狼》的主题与康海所作相同,是明代单折杂剧开端之一。
王九思散曲数十首,小令百余首,大多是对现实不满,用寄情山水发泄牢骚。虽然表达的是个人情怀,但境界狭窄仍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认识价值,其秀丽雄爽生机盎然,但也有粗豪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