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寔大冒险惩罚大全
在那个东汉的后期,政论家崔寔以字子真、名台,字元始闻名于世。他出生于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曾担任郎及五原太守等职,并参与撰写了本朝的史书《东观汉记》。他敢于直言批评当时的黑暗,并主张革新。他提出国家制度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而改变,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他著有《政论》5卷,但全书已散佚,只有部分内容载于《后汉书·崔□传》和《群书治要》中。另著有《四民月令》,但已佚失,只有一些内容保存在《齐民要术》一书内。
关于法制问题,崔寔提出了以下主要观点:①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即“德”、“刑”的用途,因时而异。在那个承受百王遗害,遭遇厄运交加的乱世,他主张用重刑来治理社会。他赞扬了汉宣帝采取严刑峻法,使得社会得以安定;同时,他批评了汉元帝奉行儒术,“多行宽政”,导致西汉王朝成为“基祸之主”。
②反对频繁赦免罪犯。在东汉末年,由于统治者的过度宽恕,即便是最为严重的罪犯,也能通过赦免获得释放,这种做法被崔寔坚决否定。他认为这样不仅不能阻止犯罪,还会使人们轻视法律,从而增加犯罪率,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即每次赦免都会促进更多的人犯罪,而每个人的犯罪行为又会激励更多人去犯罪。这就像两头火焰相互吸引,无从停止。
因此,崔寔主张应该减少对罪犯的大赦,以防止这种恶性的循环发生。他的看法强调了法律与秩序之间紧密联系,以及对于政府应如何有效管理其政策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