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赴自然之旅
我,郑獬,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出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我祖籍江西宁都,但我自己是北宋安州安陆人。我自少便有才名,在词章上展现我的豪伟与峻整,与同榜的鸿胪进士、会元以及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黄中庸并称。在皇祐五年(1053年),我以状元之姿进入仕途,为皇祐癸巳科的第一名。
成为状元后,我担任通判陈州,再入直集贤院度支判官知制诰,并享受正三品待遇,最终修订起居注。我在英宗即位时,以真宗乾兴年的制度为依据治理永昭山陵,但规模宏大耗费大量民力,我上疏请求体恤民情,从简朴营造。同时,我建议广开言路,推荐贤良之士。不久,我被派往荆南地区。在治平期间,大雨淹没了城池,当时的皇上询问解决方案,而我提出了对谏言需慎重行事,不可盲目执行,也不可忽视实用之策,还京后担任判三班院职务。
神宗初期,被授予翰林学士职位,但由于我的极言进谏和议论朝臣行为得罪了一些高级官员,便被迫离职前往开封府。此外,由于不愿意推行新法而遭到了王安石的忌恨,因此又被降职为侍读学士。1069年,被贬至杭州知府,不久又调往青州。当时正值推行青苗法,而我却坚持认为这将害损百姓,无罪陷宪纲,因而告病赋闲并担当提举鸿庆宫一职。最终,在宋熙宁五年的病逝于家乡安州,享年五十一岁。那时,由于家境贫寒且子女无力料理丧事,只好停放棺柩十余年,最终由好友滕甫在任职期间,将其合葬以安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