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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郑獬(1022——1072),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北宋安州安陆人(祖籍江西宁都),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在少年时期,我就已经有了显赫的才名,以词章豪伟峻整著称,不仅同榜鸿胪进士、会元,还担任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黄中庸等高位,这在当时同辈中无人能及。
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我考取进士第一名,成为皇祐癸巳科状元。这之后,我先后担任通判陈州、入直集贤院、度支判官和知制诰,并享受正三品待遇,还参与修起居注工作。
英宗即位后,我被派去治理永昭山陵,但我上疏建议采取节俭的方法来减少对民众的负担。我还主张广开言路,推荐贤良之士。不久,我被派到荆南地区进行治理。在治平期间,当大雨导致城池水涌泛滥时,我再次上疏提出了“对谏言,可则行之,否则置之,有疑则广询而决之”的建议,即便是虚假的言论,也要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
回到京城后,我出任判三班院。但我的极力进谏和议论朝臣行为引起了不少人的反感,最终导致我被发遣到开封府。当时王安石推行新法,而我却坚持认为这些法规会伤害民众,因此得罪了王安石,被迫出为侍读学士。1069年,又因为不愿意采用新法,被贬知杭州,并不久后又被徙往青州。那时候正值推行青苗法,而我坚持认为这项政策会陷害无辜百姓,所以告病赋闲,并成为鸿庆宫提举。
宋熙宁五年(1072)在病逝于安州那一刻,其实已经五十一岁。我家境贫寒,但子孙稀薄,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为自己 安葬,所以棺柩停留在庙宇内十余年。直到好友滕甫到了安州,他才终于能够给予我合适的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