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吴国学的智慧之巅
郑獬,字毅夫,号云谷,是北宋安州安陆(祖籍江西宁都)人。他出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即1022年。從小就展现出了非凡的才华和卓越的文笔,他不仅在科举中取得了鸿胪进士、会元及同榜状元的荣誉,还曾担任过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黄中庸等职位,这些都是当时其他同辈所无法企及的成就。
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他以状元之姿被录取,为皇祐癸巳科首名。这之后,他历任通判陈州、集贤院直臣、度支判官、知制诰,并获得正三品衔位,同时负责修撰起居注。在英宗即位期间,他积极参与修建永昭山陵,但也提出减少开销,以减轻百姓负担。此外,他还倡导广开言路,推荐贤良之士,不久后被调往荆南地区进行治理。
治平期间,大雨导致城池受灾,当时朝廷求解策略时,郑獬提出了“对谏言,可则行之,否则置之,有疑则广询而决之”的建议,即只有确凿的话语才能实施,没有根据的话语应予以忽视,并且在处理事情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决定。此外,他还主张去除虚假言论,将重视实质性的贡献。后来因其坚持原则和批评不当的人,被迫离开京城并前往三班院工作。
神宗初期,因为他的直言不讳和批评朝臣,被发遣到开封府。当时,由于他反对新法,也遭到了王安石的嫉妒,最终被降职为侍读学士。在1069年的一次事件中,因他拒绝采纳新的政策而再次受到排挤,被贬往杭州。不久又因为政治原因被调往青州。在推行青苗法的时候,郑獬坚持认为这项政策有害民众,无罪的人可能因此陷入法律纠纷,因此病倒赋闲,不愿意继续参与政治事务。最终,在宋熙宁五年的某个时候,在安州病逝于家乡,与世长辞,只有五十一岁。他遗留下来的子女贫困无力给父亲隆重葬礼,只能暂停棺柩十余年后好友滕甫上任安州,便终于能够为他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