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故事苏东坡文学巨擘又被贬官了几次
在古代中国,文学家苏东坡因多次得罪朝廷,被贬官三次,其贬官的具体理由和流向为:首先,在1080年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之后又迁往常州和登州;第二次是在1094年先被贬至定州,再遭降职到惠州,这一时期他远离了北方,来到了岭南地区;最后,在1097年,他被再度降职,成为琼州别驾,并安置于儋州,最终抵达了海南岛,这是他的最远一次被贬之地。
苏东坡的第一次被贬与宋神宗时期推行的熙宁变法有关。王安石作为宰相主导这一改革,以解决宋朝财政困难、民穷兵弱的问题。但由于急于求成,对改革官吏过于苛责,导致一些官员欺上瞒下,从中获利。这也包括对青苗法的推行,使百姓受到伤害。苏东坡作为基层官员见证并表达了自己的批评,但未能得到重视。在乌台诗案中,他因讥讽皇帝及新法而入狱后,被赦免出狱后,又遭到贬黜。
然而,这些情况并不完全反映苏东坡对变法持全面否定的态度。他曾经写有赞美王安石才华和能力的奏折,而当司马光废除新法后,他也表扬了变法带来的益处。因此,可以说他是一位不随波逐流、以事实说话的人物,不仅如此,即便在最艰苦的情况下,也能保持乐观生活态度,如在黄州期间种地、手抄《金刚经》,以及在惠州期间钻研烹饪等活动。
但即便如此,他依然因不同意见而受章惇所迫,再次遭遇更严厉的惩罚,最终以61岁之龄,被送往海南岛,是一段令人感慨深长的人生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