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朝代顺序时间表中沈炼又处于何种位置
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是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其名垂《明史》。嘉靖十七年,他考中进士后,先后在溧阳、荏平、清丰担任县令,以清廉著称。
当时,蒙古瓦剌军威胁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策,但无人发言。国子监司业赵贞吉提议以金银丝绸招募勇士,而沈炼极力支持,并补充意见。朝廷采纳他们的主战建议,最终成功抵御了敌军。
然而,在北方边患严重且严嵩首辅擅权瞒报军情之际,沈炼写奏疏揭发严嵩父子的罪状,被指责并受廷杖惩罚,最终被贬至保安州种田。
在保安州,他遇到商人的帮助和里长的慈善,也与同乡交流忠义思想,并写下诗篇,如《塞上感怀》,表达对国家和个人的深切关切。在他的诗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国家命运的忧虑和个人遭遇的沉痛。
不幸的是,当杨顺以白莲教名义杀害沈炼时,他已经51岁。而杨顺还株连他的次子,将其杖死,并追捕长子沈襄。但是,由于吴时来的揭露,这些冤屈最终得到了昭雪。隆庆元年,朝廷为其平反昭雪,并追赠光禄少卿,其祠堂至今仍存。他的一生虽短,却留下了深刻的人格魅力和文学遗产,如《青霞集》等书籍传世。
值得一提的是,冯梦龙在《喻世明言》中通过《沈小霞相会出师表》的记述,让后世了解了这段悲剧性的故事。此外,他的侄儿、孙子以及他们的后代都留在保安州求学成家立业,为家族树立了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