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垃圾还是清朝垃圾东厂的法律守护者不会随意抓人
在那个古老而又复杂的时代,明朝东厂以其守法严格的形象闻名于世,不轻易抓捕无辜之人。尽管太监们在朝中确实拥有一定的权力,但王振、刘谨和魏忠贤这三位太监仅分别掌控了四年、三年和三年的时间,合计不过十年,而明朝则长达276年,这意味着太监在整个历史长河中的影响力微不足道。
据记载,在明朝时期,只有皇帝亲自下发“驾帖”,东厂才能正式对某人进行逮捕。这一制度保证了每一次行动都受到最高统治者的监督和审查。然而,东厂虽然拥有逮捕人的权利,却没有审问人的权限,一旦抓捕后所得证据必须交由锦衣卫来处理审理。这导致东厂自身并不能真正地控制其手中力量,因而它并不热衷于频繁地进行逮捕。
明朝东厂的人数相对有限,大约只有700多人,其中包括督主1名、掌刑千户1名以及理刑百户1名等高级职位,这些都是从锦衣卫中精选出来的非太监成员。而役长(也称“档头”)共计100多人,以及番役(又称“番子”)400多人,也是从锦衣卫选拔出的。此外,还有一批负责文书管理和会计出纳等辅助性质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明朝东_factory_虽然存在着一些专权现象,但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及其组织结构,可以看出,它并不像流言蜚语那样随意抓捕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