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士爱蹭饭仿佛晋朝后是唐朝还是宋朝的宴席上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
他们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好像例外,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去吃者雄赳赳气昂昂,放开肚皮大快朵颐,被吃者笑嘻嘻乐呵呵,扩大鼎锅大宴宾客,俨然是熙熙然共食的大同世界。
有金銮者,本来家里办喜宴娶媳妇的,不到家里坐上席,却到这里来蹭饭了,他说:“家里吃饭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 晚明王伯稠之类的人物,他们既不参加科举,也不顺晚明资产阶级萌芽下海去事产业,或是游走于缙绅间,或是奔趋于财主家,他们既不写诗卖画,也不是自由撰稿人,只是一直在酒局中混迹、诗酒交错。
林春秀虽然穷,却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就去蹭酒喝,有个朋友叫郑铎,每天给他送酒,他醉辄狂不可制。郑铎为其制作了一只壶刻字“云波”,以此专用,这种慷慨无求的友情,在当时也是难得一见。
晚明时节,不仅商人养文士,而且文士也能与商人相处融洽。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便傲慢常由轻慢引发,但文人们并不轻视富人的钱财,而富人也尊重文人的才华和品格。在这样的背景下,“嗟,来食!”这种语气也不再那么奇怪,因为这表达的是一种互相尊重和享受共同生活的小确幸。
李渔带着一家子到处打秋风,要钱要吃,这样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可能是不负责任或放诞,但是它其实可能正体现了晚明民间养士新风。而金圣叹抢白别人的千橭银子,只是一笑置之,这样的豪迈态度在清初也是难以想象的,它似乎又一次证明了晚明文化氛围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