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宣德时期的殉葬制度如同一场不解风情的悲剧惨无人道地将生命置于死亡之上
然而,这种倒行逆施的恶习是如何在明初得以复苏的呢?有人说,这受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人殉传统的影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程朱理学过于强调忠孝节烈的结果。理学要求每个人都做圣人,都遵守忠孝节烈的道德规范。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于田亩,登位后专注于民生,搞了很多民生工程,人殉恶政似乎不应该是他推行起来的。但事实上,没有任何史料可以表明,以宫妃三十八人殉葬是朱元璋本人生前就已做好的决定。他对后妃采取了镌铁牌、立祖训、严教育等一系列措施,以防患于未然。洪武元年,他即命儒臣修女诫,说:“治天下者,正家为先。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因此,对后妃们提出了严格规定。
太子朱标意外早逝,朱元璋晚年对年幼的皇孙朱允炆表现出了诸多担心,从而周密地安排自己的身后事。这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明太祖朱元璋就是明朝恢复人殉恶制的始作俑者!其后的明成祖、仁宗、宣宗等人的葬礼,不过是一句“一如太祖旧制”的行为而已。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说法有些道理。在历史中,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君主为了显示自己与先辈相似或者想要留下某种遗产,有时会重复历史上的错误。而对于这些惨无人道的人类悲剧,我们应当深刻反思,并从历史中汲取教训,为未来创造一个更加和平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