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之所以要有惨无人道的殉葬制度就像是当时社会为了确保皇权巩固而做出的一个重量级决策犹如一座庞大的石
明朝为什么要有惨无人道的殉葬制度?这就如同一座古老的城墙,每一砖每一瓦都承载着重重历史之谜。自汉唐以后,人殉制度早已被抛弃,但到了明朝初年,却再次燃起。《沈氏日旦》记载:“嫔御殉葬,夷俗也。国初犹仍胡元遗风,至英庙始禁著为令。”明朝的人殉制度,就是沿袭了元朝的做法。
有人认为,这种倒行逆施,与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传统中的人殉习惯有关;还有说是程朱理学强调忠孝节烈所致。理学要求每个人都成为圣贤,都遵守忠孝节烈的道德规范。明太祖朱元璋的葬礼由建文帝主持,而明成祖和仁宗则是由后来的皇帝主持。
建文帝、仁宗、宣宗深受文官影响,被称为仁孝贤君,他们推行了这种恶劣行为。而被指责为残暴的太祖和成祖实际上并未实行过这种制度,所以罪魁祸首似乎在于理学兴起。这一点确实有些道理,因为太祖出身平民,专注于民生,不应该推行此类政策。但事实上,没有史料表明这是在他生前就定下的决定。
从朱元璋制定的《祖训》以及其设计的一系列严格制度来看,可以看到一些端倪。他极力避免历史上的乱政,如宦官干政和外戚乱政,因此对后妃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他规定后妃们只能处理宫中事务,不得参与政治或外界事务。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是朱元璋本人恢复了这个恶习,其后的皇帝只是照搬旧制而已。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这样思考:对于一个曾经遭遇如此巨大变革国家的人来说,他会如何安排自己的死后?答案可能就在他的“周密安排”中。在这样的背景下,了解明朝恢复人的殉葬这一惨剧背后的原因,也许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那个时代社会结构与价值观念之间错综复杂的情形,以及他们如何将这些价值观融入到当时社会生活中去进行体现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