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元朝知识点巨擘
王九思(1468-1551),明代文学家,以字敬夫,号渼陂,出生于陕西鄠县(今户县)。弘治九年(1496)中进士,并被选为庶吉士。其间,与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相聚北京,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被称为前七子。正德四年调吏部文选主事,不久升员外郎,再任郎中,但因刘瑾案件遭贬官。
王九思的作品包括诗集《渼陂集》、《渼陂续集》,散曲《碧山乐府》、《南曲次韵》,以及杂剧《杜甫游春》和《中山狼》等。他在诗歌中主要表达了仕途失意后的忧郁情绪,有时也涉及社会问题,如卖女儿或揭露宦官的腐败行为。艺术上,他的作品模仿痕迹较重,但语言绮丽,情怀细腻。
王九思的杂剧如《杜甫游春》,通过杜甫之口抒发了对当时政治环境的不满和愤懑。在他的散曲中,如《沉醉东风》,秀丽雄爽,生机盎然,但也有粗豪不足之处。这位文学家的作品虽有局限,却留下了一笔宝贵文化遗产,为后世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