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智谋如同天上的鹰俯瞰下方拍翅而起绑缚进京策一举成功
这个高招不仅显示了他的聪明才智,也揭示了他治国的另一面:强力打击贪官污吏。
在洪武初年,朱元璋推出了“高年有德耆民及年壮豪杰者”作为司法改革的旗手。这是一种创新的方式,他赋予这些人直接将污吏“绑缚赴京治罪”的权力。如果各级官吏敢有阻拦者,全家族诛。这种行政手段改变了司法格局,让社会监控更加严密。
朱元璋仿《周书·大诰》之篇名,“陈大道以诰天下”,以“当世事”警诫臣民,永以为训。“诰”本意为讲道理,用形象贴切的比喻来生动说理。《大诰》虽继承这一特点,以案例和俗语讲述的形式编写,但其主旨是严惩,不乏血腥味十足。
从洪武十八年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的发布,对整饬吏治方面达到123条,占60%之多。其中,“城市乡村老奸巨猾顽民、专一起灭词讼、教唆陷人、通同官吏害及州里之间者”,允许城市乡村贤良方正豪杰之士有能为民除患者,将老奸巨猾及在役之吏、在闲之吏绑缚赴京,以安良民。如果敢有邀截阻挡者,则枭令拿赴京时,无得阻挡,这就是城乡贤良豪杰绑缚进京的配套制度。
然而,这种制度并非完全有效。在洪武十九年的清洗运动中,有些被指控的人可能是无辜或过于激进地对抗腐败,而不是真正的问题人物。此外,一些人利用这项政策进行报复甚至勒索财物,从而使得原本旨在整顿秩序的手段变成了混乱和暴力的工具。
最终,在仁宗时期,这一制度被放弃,只允许正式程序才能将官员带至京都审判。这表明,即便是铁腕统治下的明朝,也意识到了必须有一套更合理,更可靠的法律体系来维护秩序,并且确保公正处理案件。不过,由于胥名和衙役等基层人员仍然承担着大量行政职责,因此根本问题依旧未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