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智谋如同天书绑缚进京策一出仿佛揽月于梧桐指挥朝代疆域之大如同画龙点睛
明初,朱元璋发动了“高年有德耆民及年壮豪杰者”作为司法改革的旗手,以行政手段来改造司法,发动旨在重新整合社会的清洗运动,形成一整套严密的社会监控网络,是朱元璋惯用的手法。
《大诰》虽继承了这一特点,以案例和俗语讲述的形式编写,但究以严惩为主旨,血腥味十足。洪武十八年(1385年)10月至洪武二十年(1387年)12月相继颁发了《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204条诰文中,整饬吏治的就达到123条,占60%之多。
绑缚赴京规定首先出现在《大诰》初编第五十九条乡民除患内:“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役之吏、在闲之吏……城乡村老奸巨猾顽民……许城市乡村贤良方正豪杰之士有能为民除患者……会议城市乡村,将老奸巨猾及在役之吏、在闲之吏绑缚赴京,以安良民。”对邀截阻挡及其他阻碍者施以重刑,便是城乡贤良豪杰绑缚进京的配套制度。
但到洪武十九年初,只发现常熟农人陈寿六谨遵圣意:“《大诰》一出,从吾命者惟常熟县陈寿六”,所以在续编中特将陈寿六浓重推介成全国优秀典型。常熟农民陈寿六因受县吏顾瑛欺压,与弟弟和外甥三人一并擒拿县吏携带《大诰》赴京面奏。
朱元璋期待的绑缚进京制度效果是“不一年之间污吏尽化为贤矣”,但显然并非如此。“恶人以为不然仍蹈前非”,“凶顽之人,不善之心犹未向化”。更有甚者还出现民众借机公报私仇,将胥吏豪强绑缚勒索财物。
到仁宗掌朝时,更是彻底放弃了绑缊策,只许诸人首告,但须经有司拿问解京治罪。朱元璋铁腕治吏过程正是“绑缊赴京”制度问世和发展过程。但无论如何,这种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的手段最终还是无法解决官场中的深层次问题,即官员与胥名之间权力博弈的问题,而这恰恰也是明代衔尾落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