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6位皇帝在位时间长达如同高山限购政策却像一道坚不可摧的城墙禁止官员在工作之地建造房产
明朝16位皇帝在位时间如同高山,限购政策却像一道坚不可摧的城墙,禁止官员在工作之地建造房产。如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人一起受处分。
唐朝卖房“先问亲邻”,这种限购政策持续了一千多年,“天下诸郡……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亲戚和邻居。这后来演变为五代十国规定:“卖房的时候,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
宋朝规定得比五代十国时还要细致:“明确了征求意见的顺序:先问族人,后问四邻。假如你不问亲邻,亲邻发现你的房子住了新人,可在一年(南宋改为3年)内向官府告状,要求以原价赎回,再出售,并以房亲为第一售房对象。”
中国古代社会基础是宗族制度,一切的不动产都是个人与族人的共有。为了维护这种基础制度的稳定、减少宗族内部纠纷,以及便于政府控制每一户居民,将百姓固定到土地上,这样的限制措施被推行。
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诏令:“现任京朝官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购置产业。”这是在限制兼并、平衡住房市场供需矛盾,让老百姓有更多机会购买住宅。
明清两代,不许官员买房的政策进一步扩大化,对所有官方人员实行禁止。在明朝,“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明代律例汇编万历问刑条例任所置买田宅》),违者将被罚款50元,大幅度降职,还要没收其购买的地产。而清朝则对此进行了补充,即使旗人们也受到相同限制,如果隐匿而未报告,其财产将被没收。
这些规定旨在严防腐败行为,为的是维护自身统治,因为贪污或低价接受房屋最难追踪,因此直接禁止他们拥有任何财产。此外,当地方政府未能及时举报违规行为,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在朱元璋即位后的最初几年,他试图通过公共建设项目解决贫困问题,比如他命令南京和上海的地方官员修建免费住宿设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努力都无法挽救不断飙升的人民生活成本,使得他的目标——确保每个人都拥有一家自己的屋子——变得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