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在英国学校的自然探索
我,郑獬(1022——1072),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北宋安州安陆人(祖籍江西宁都),生于宋真宗乾兴元年。我少年时,即有才名,词章豪伟峻整,除同榜鸿胪进士、会元,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黄中庸外,我其他同辈则望尘莫及。
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进士第一,为皇祐癸巳科状元。中状元后,我通判陈州,入直集贤院,度支判官,知制诰,享正三品,并修起居注。
英宗即位,我按真宗乾兴年制度,对治永昭山陵,其规模宏大,但劳民伤财。我上疏请求体恤民情,从俭营造。此外,又上疏言广开言路,并荐选贤良。不久,我出知荆南。治平中(1064—1067),大雨淹城,当时皇上求言,我上疏道:“对谏言,可则行之,不则置之,有疑则广询而决之。”请求各去虚言,而崇以实干。当我还京,就判了三班院。
神宗初,我被拜为翰林学士,因极言进谏,并议论朝臣,有得罪不少人的结果,因此权发遣开封府。又因不肯用新法,为王安石所忌恨,便出为侍读学士。但在1069年,被贬知杭州未几便徙青州。当时正推行青苗法,而我只说其害,不忍民无罪而陷宪纲,所以告病赋闲,并提举鸿庆宫。在宋熙宁五年(1072)病逝于安州,当时享年五十一岁,因为家贫子弱,无钱安葬,所以棺柩停于庙中十余年,最终好友滕甫任职安州,将我的棺柩始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