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莫邪()风云南北朝e18自然之光
他曾经是江苏南京的居民,生活在元末的一座繁华城市里。他是一个普通读书人的孩子,但他的童年充满了不幸,他的父母早逝,只有一个舅舅收养了他。这个舅舅是个闲散之人,没有子嗣,对他非常疼爱,因为他聪明伶俐,所以常教会他一些名家的诗词。当时,小小年纪的他就能听三遍记住,并且还能对其进行自己的理解和评价。
那个时候,他参加文友们举办的诗会,被视为一种乐趣。在那些诗兴盎然的文人中,他虽然被视为可爱的小男孩,但谁也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有一天,在一片丹桂飘香的日子里,一群文友在花园中举行了一次文会。他作为特邀嘉宾,由他的舅舅带着参加。这次诗题是“咏四季花”,每个人都要写一首七言绝句。尽管只九岁,但他的心情兴奋,于是向舅舅讨来纸笔,悄悄地写下了一首:
三秋桂子美钱塘,
疏影横斜点素妆;
十里芙蓉娇出水,
春风桃李满庭芳。
这时,他还未完成写作,小小身躯扯着大人的衣襟,把写好的诗笺递给了他的亲戚。惊喜的是,这位老者看到作品后十分赞赏,便将其诵读于众人前,让他们称赞这短短四句作品如何精妙无比,从而成为了文会中的正式成员,每当与大人同台竞技时,都显得格外自信。
随着时代变迁,元末天下的混乱局面逐渐平息下来,当朱元璋力挫群雄、破元立明成为明太祖之后,他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但那时,他已经不是那个稚嫩的小男孩,而是一个圆熟干练的小伙子,以其才华赢得了公侯门中的尊重和欢迎,并频繁出现在高级社交圈中,与一些名媛贵妇共度光阴尤受青睐,最终甚至获得大长公主和明太祖的大力支持。
一次偶然的情形下,大长公主向父亲提到过一个女才子的存在,朱元璋感兴趣,便召见她进行面试。在皇帝面前,她表现出的自如和镇定让朱元璋印象深刻,不久后,就以“女秀才”的身份受到封号,这份荣誉虽有些不伦不类,却也算是一段传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