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獬国学班探寻自然之韵
我,郑獬,字毅夫,一作义夫,号云谷。出生于北宋安州安陆,是江西宁都人。自幼便有才华,词章豪迈峻整,不仅是同榜鸿胪进士、会元,还担任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副使黄中庸等职位,在当时的同辈中无人能及。
在皇祐五年,我以状元之姿荣登科举高峰,为皇祐癸巳科状元。我之后的职务包括通判陈州、入直集贤院、度支判官和知制诰,以及享受正三品待遇修起居注。
英宗即位后,我参与了治理永昭山陵的工程,这个项目规模宏大,但劳民伤财。我上书建议从简节俭,以减轻人民负担。同时,我也提倡广开言路,推荐贤良的人选。不久,我被派往荆南地区。在治平年间,大雨导致城池水涌,当时我向皇帝提出:“对我的意见,如果合理就执行,如果不合理就置之不问,有疑问则广泛征询并决策。”我主张去除虚假言论,而推崇实干效益。当时回京后,我被任命为判三班院。
神宗初期,我成为翰林学士,因我的极力进谏和议论朝臣而得罪了一些人,因此被遣送到开封府。此外,由于我不愿意采纳新法,被王安石所忌恨,最终被降职至侍读学士。在1069年,我因反对青苗法而遭贬知杭州,不久又被调往青州。当时正值推行新法期间,而我坚持认为这对百姓无罪却可能陷害宪纲,因此告病赋闲,并担任提举鸿庆宫。在熙宁五年的末期,因疾病去世于安州,享年五十一岁。那时候家境贫寒,又有子女需要照顾,没有钱来为其进行葬礼,所以棺材停放在庙里十多年。直到好友滕甫在任职期间,他方始将棺柩安葬。这段经历一直让人感叹:一个人的名声与遗产,与他最终的下场息息相关。